青海大学
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学硕士点2017年研究生复试方案
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与“青海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(青大校研字〔2017〕号)”的精神,我院将按照“以质量为核心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,择优录取”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,现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:
1、复试工作领导小组
金培鹏、贾红光、高德东、刘秉鑫、高莉
2、复试工作小组
组长:金培鹏
成员:严军、雷富军、王军伟、马国俊、王晓民、刘秉鑫
秘书:高莉
3、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。
(1) 笔试: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(120分钟,满分:100分),按照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统一规定实施。考试地点:青海大学综合楼113,考试时间:2017年3月25日。
(2) 面试: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、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。面试环节为考生中英文自我陈述(5分钟)、面试委员质询及考生回答问题(10分钟)。满分100分,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2017年3月26日,上午8:30到候考室签到,然后按名单顺序进行面试,面试时间:每人15分钟,候考考生在候考室等候。面试地点:化工学院105, 考生面试待考室: 化工学院106。
4、复试成绩按“笔试:60%,面试:40%”折算,满分:100分。
5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,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,该生复试成绩为零,不予录取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,取消复试资格;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,取消复试资格;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,并追究相应违纪、违法责任。考生在参加笔试、面试考试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。
6、咨询电话:0971-5368603,复试过程监督电话:0971-531044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