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
一、推选条件
本着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,做好评选推荐2015-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工作。推荐的奖学金候选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,或超过推荐截止日期,则该班自动失去该项奖学金评选名额。
1、2014级学生
2、2015-2016学年未出现补考课程;
3、2015-2016学年未受到党、团、行政处分;
4、2015-2016学年综合考评成绩90分以上;
5、各科平均成绩(不包含体育课)85分以上;
二、名额分配
国家奖学金总名额2人,按推选条件由班级推荐,参加年级评选;
三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各班推荐人选,按年级进行评选。评选小组由年级辅导员、本年级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组成,在推选条件的基础上,按各科平均成绩(不包含体育课)从高到低排名,各科平均成绩分数相同时进行加分,最后按加分后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名,确定最终名单。
加分条件(以证书原件为准):
1、英语4级加1分,英语6级加3分;
2、计算机2级加1分,计算机3级加2分;
3、学校组织或代表校、院参加的各类体育比赛获奖,每项加0.3分;
4、学校组织或代表校、院参加的各项竞赛获奖(数学建模比赛、英语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工业设计大赛、电子竞技大赛、物理竞赛等),每项加0.5分;
5、学校组织或代表校、院参加的各项文艺比赛获奖,每项加0.3分;
6、其他获奖(如书法大赛、征文比赛等),每项加0.1分
6、各种荣誉奖励(如先进个人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等)不在加分之列;
四、推荐截止时间和年级评选时间
1、国家奖学金推荐截止时间:10月20日中午12:00点前,年级评选时间:10月20日中午13:00点,评选地点:院学管部,负责人:李灼华
2、学院确定推荐人后,推荐人要写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,填写《 2015—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,)和青海大学2015—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(Excel电子版),还需学生上一学年的成绩单且加盖校教务处公章。
3、院系提交不少于500字的推荐材料。
4、于2016年10月20日12:00时前报院学生管理部,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。
机械工程学院
2016年10月17日